日前,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罪,在雁荡山景区内,盛产毛峰茶的能仁村为了开辟茶园种植茶树,竟在国家5A级旅游区无证破坏、砍伐两千余株树木,严重破坏了雁荡山龙湫背、马背头、火仙流、斗塞洞等区域的植被,案发后被立案调查。
雁荡山龙湫背
警方介入调查发现,原来是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的周某为了种植茶叶,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私自雇佣刘某等人对上述区域的林木进行破坏、砍伐。经初步清点,周某等人砍伐幼树两千余株,砍伐林木蓄积近130立方米,具体数据仍在进一步核查中。随后,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刘某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。
12月8日,乐清市检察院、雁荡山管委会、森林公安、雁荡山护林队、林业鉴定人员一同进入被毁林地进行实地勘查。
此时,案发现场遗留上百株伐根和死立木,被砍伐的林木树枝散落在山场上,还有少许树枝横卧在伐根周围,山场上林木有被柴刀砍伐毁坏的痕迹,少量的树木有被焚烧的痕迹。被砍伐的林木有6厘米以下的,也有10厘米以上的。
虽被砍伐区域种植了茶叶,但森林植被被破坏,大面积的山体裸露在外,水土环境已遭到严重毁坏。通过实地调查,乐清市检察院已确认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滥伐林木致使森林、林木受到毁坏,生态环境惨遭严重破坏,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。乐清市检察院认为,周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毁坏森林资源及周边生态环境,侵害社会公共利益,除了追究周某等人的刑事责任以外,还要对其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立案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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